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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法院:善意执行促双赢 “放水养鱼”解困境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修文文明网

  近日,修文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成功促成一起涉农项目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和解,用实际行动切实为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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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在贵阳某某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某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施工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贵阳市修文县某某项目交由申请执行人施工,申请执行人先行支付5万元诚意金,被执行人承诺结算工程款时一并退还。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因经营问题未能通知申请执行人施工,也未退还申请执行人诚意金,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贵州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某退还贵阳某某装饰有限公司5万元。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后未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遂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预罚款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收到预司法拘留并处罚款决定书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向承办法官陈述其个人状况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被执行人称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疫情、天灾等因素致企业不能如期经营,导致多重损失,已经产生多个执行案件,暂时不能全部处理。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希望法院酌情考虑其个人及公司实际情况,帮助民营企业经济复苏,在恢复经营后逐步还清债务,王某同时承诺愿意用每月养老保险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承办法官在核实被执行人实际经营状况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的正常需求,在执法过程中彰显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均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作者:法院--龙书碧

责任编辑: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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